中新网盐城8月20日电(谷华 何娟 陈华)江苏东台男子王某,从道听途说中得知企业产品有问题,以为抓到了老板的“把柄”,便写匿名信要求老板为癌症患儿分期“捐款”。20日,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,被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
王某是东台一家企业的驾驶员,偶然听说厂里生产的产品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,便制定了一个颇为周密的敲诈老板的计划。2011年8月,王某向其所在企业的老板寄了一封敲诈信,以向工商等部门举报企业制假为由,要挟老板“向某癌症患儿捐款20万元,分5年捐完”。为了演戏逼真,王某还到某医院哄骗一癌症患儿母亲,以帮助找爱心人士为其女捐款为由,用孩子母亲的身份证办了一张银行卡。在讨价还价中,王某要求老板将钱汇到该信用卡上,哪知老板将计就计,导致王某迅速被警方抓获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构成敲诈勒索罪,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,系犯罪未遂,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。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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